抵押、执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2:21:09
朋友借了我十多万,并以其房产抵押。现在债务到期,我可否直接通过抵押登记,向拍卖行申请拍卖?还是要通过法院提起拍卖???
补充:譬如朋友的房产是他们家庭的唯一房产,住了一家老少的。他可否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从而影响我债权的实现啊???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如果是他唯一房产的话法院拍卖不了,那你也就只有等他有钱了再还。

债务到期后你到法院去申请,由法院进行拍卖。

未经法院调解或判决,你不可以直接申请实现抵押登记或拍卖(登记机关不会接受你的申请);
如果要通过法院拍卖,必经程序是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你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起诉之前(或法院开庭之前),你可以先申请诉前(或诉讼)保全,请求人民法院先将他的房屋查封起来(在房产局办个手续即可),以免在执行前他先将房屋卖掉走人(此举对他也是一个精神压力,这样做了,他出于面子,有可能积极还钱);
在以人为本的今天,要拍卖房屋还债的可能性很小,同时法律也有规定:不能影响被执行的生产生活;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替你执行到位(不一定通过拍卖房屋),如:扣押其它财产,划拨银行存款,拘留等;
如果你不及时起诉,有可能超过诉讼时效,到时候你的债权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1)如果你和债务人协商一致,当然可以直接拍卖了清偿你的债务,如果没有,则必须走法院诉讼、执行程序进行拍卖;
2)不知道你抵押房产是否登记,如果没有去房产部门登记,则抵押权不能设立,你的债权只能相当于一般债权而受清偿,法院对抵押权也不会支持的,但你不影响你查封、拍卖这个房子,影响的是优先受偿权;
3)如果执行时他们一家都在这个房子内住,而同时又没其他房子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强制要他们搬出的,除非,该房子较大、豪华或者地脚好,可以给他们换一个小的、地脚差的房子进行置换执行,他们异议是没有权利提的,但这是法院执行必须考虑的,出现这种情况,在你各方面关系都到了,最最最最好的结果是给他们租个房子住着,然后拍卖抵押房产。

除非你和债务人对用抵押权行使达成合意,只是对如何处置抵押房产有争议,可以向申请法院拍卖;否则必须向法院诉讼行使抵押权。你不可以直接去申请拍卖行拍卖。如是生活必需房产,不好执行,除非你能提供周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