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造成轻微伤的伤害人最高量刑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4:51:00

如果是以后果定罪的话是不构成犯罪的!但如果是寻衅滋事什么的话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那要看定什么罪了,所以光看后果是不过程犯罪的! 张律师

请问,被小区保安群殴到呕血,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肋骨骨折,可派出所接警民警一直拖了一个多月不处理,我该采取怎样的途径?

不构成犯罪。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同意一楼的答案。不构成犯罪的答案太片面了

对他人造成轻微伤一般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