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伪造庭审记录原告签名判决案件属什么行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32:59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未让原告参加,伪造了庭审记录和原告签名属于什么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法官在此事件中违反了什么法律什么罪过?
法院通知了原告但让原告在法庭外一直等候至庭审结束,法院捏造了案件事实伪造了签名对案件做了判决。按正常程序没原告当然无法启动庭审,但那个法院确实这么做了。感觉不可思议吧,可这是事实。已经上诉了但我就是感觉法院极其法官太猖狂了,我就是想知道他们这么做应受到什么惩处?
至于为什么不让原告参加原因很简单,让原告参加了原告绝不会同意他们造的假事实更不会签名!

没有原告,根本启动不了诉讼。

法院真要限制原告诉权,方法很多很简单,根本用不着伪造什么笔录什么签名,搞得那么复杂。

最简单的方法是硬找材料中的毛病,不立案,也不给什么不予受理裁定。

抑或是在庭审时间安排上让原告无法到达,原告无故不参加诉讼的视为撤诉处理的。

你说的问题,好奇怪。。。

法院应该是做了伪证罪,你可以到检察院去告他。

可以申请再审,这是对你案子的救济手段;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处于刑事责任;

审理案件时未让原告参加?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