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缴税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9:36:19
我公司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4月末有专用发票4份,5月初开具了4份。现在我公司的发票已用完,需买发票,税务局卖给我公司21份发票,5月20日发票用完,这时我公司需再次买发票(这是5月份第二次购买)再买发票时需预缴税款,请问预交21份的还是预交4份+21分的税款呢?多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件规定: 三、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三)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
因此,应当按照前面领购并开具的2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额依照3%征收率,预征增值税, 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