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A公司,现有更好B公司同意接收,如何毁?(应届硕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2:35:46
已和A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并已工作1个多月(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为3个月);现有更好的B公司愿意接收我,但B公司需要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以应届生的身份和B公司签约)。 该如何办?
======================================
毁A公司的话,是属于解约 还是 辞职(跳槽)?是否以“应届生”身份再与B签?
问题是:毁A公司的话,A公司会返回给我——就业推荐表 and 3方协议吗?(因为B单位必须要这两个东西,搞定这两样,后面再改派等手续就好弄了)

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任意解除权,只须提前30日,不用批准,没有毁约一说,试用期内可随时解除,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符合条件也可解除。
是不是应届生不清楚,这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关系!

直接去B接可以了

毁约是没办法拿回来那两个东西的。可以说,没办法拿回来了。买别人的,有考研不用的,买,或者学校那也有黑的卖!我们同学都是这样干的。
毁约要交金的,但拿不回来,呵呵。拿回来也不能用。都给写上字了。B单位要空白的。买吧,或者补办,就说是丢了。

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