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 债权欠条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35:27
求助各位法律界人士: 甲欠乙两万块钱,
乙的父亲拿着欠条去找甲的父亲,
甲的父亲把钱还给了乙的父亲.
但甲的父亲把欠条拿回去了 并要乙的父亲在欠条的下面写了收条,
请问这在法律上会不会造成
甲把钱还了乙 但乙的父亲还欠了甲的父亲两万元钱呢?

欠条是证明债权的凭证,持有欠条的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甲的父亲并无法律上应当偿还该债务的义务,但其还钱的行为视同其同意替甲还钱。
就您所述而言,在欠条上写明了收条,如果确实能证实两者存在的清偿欠款的关系,比如收条写明,今收到XXX偿还XXX于XX年XX月XX日发生的XX万欠款,等类似表述的,应该没有问题。但如果仅写明收到XX共计XX万元字样的,可能会发生争议,如果甲的父亲把收条部分撕下来,这就是一个单独的债权债务关系了,就会产生您所担忧的事情。

不会,这一债权债务已经履行完毕了

看这样应该已经两清

这个是一份完整的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