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然后交押金 后来没执行 押金是否可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04:48
我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内容是我领一组料做加工(可以做13个成品)交定200押金。在制作中我必须交回10个合格产品,返还押金和手工费,如不能交回10个成品 保证金不退 只付合格产品的手工费。我交了押金 领了料回去后 做了一个 发现离它验收的标准差的太远 我就放弃不做,也就是说这13个成品材料我做坏了一个 还有12个能作出合格产品的 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全额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吗?

按照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你如果放弃不做,就构成了违约,不能要求返还定金。但依据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因此,如果你交的200元押金如果超过标的的20%,那么超过部分你可以主张返还,如果未超过,则全部不能返还。

广东胡律师:

退不了,按你们的协议上面来进行,你不成10个成品是拿不回保证金的,这只能劝你当时没有跟对方约定好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