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好心朋友帮我分析分析这件事情的责任应该谁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9:51:10
本人之前是一名海尔的员工,2008年5月离开。近期想领取失业金,去了劳动社保中心提档办失业证时,告知我已经自动放弃失业金了。我说我没有呀。劳动社保中心人员说:有明文规定2月之内没来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我说这件事情谁也没有告诉我呀。劳动社保中心人员说:我们有明文规定,再说社保中心每到一份档案,都给该单位一份通知单,通知该人。想这样的情况你应该找单位追究责任。
有几个问题想和大家讨论一下。
(1)因两个月未去办理手续,这个规定个人不知晓,也不知道什么时间个人档案到的社保中心,失业金的损失应该谁来负这个责任?
(2)社保中心和原单位是不是都应该都有告知义务?个人档案从原单位到劳动社保中心后应该告知本人,档案以什么时间到的劳动社保中心,在几个月之内没办理手续的,失业金就会自动放弃。劳动社保中心是不是在到档案后更应该有这个责任通知当事人吧。因为失业金是劳动社保中心发放,没告知的话是不是有私自保留的意思。
(3)如果劳动社保中心和原单位负责的话,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能追回我应该得到的失业金呢?
(4)如果我再就业后失业,我原先18个月的失业金还能领吗?

你再就业后如果交有失业保险金,到时如果再失业的话就又可以去领取失业金了,但是你领取失业保险与所交保险金的连续时间有关,至于连续时间与所领保险金的日期具体要查询一下才知道,不过失业保保险确实有这种规定,到期不去领取的话就会认为你自动放弃,有一定的时效性,所以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一定要多学知识才能对我们有利,否则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已。你这种情况是打不赢官司的,没办法自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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