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41:59
我与另一位 继承人继承了 一笔遗产,(一房产和一笔钱)因当时我条件比较好我说房子和钱都要不,但我 没明确书面表示放弃,房产我与他以公证过户他明下,现两年过去了我现在因资金困难想要钱 ,我当时房子都没要 现在要分那一笔钱还可以吗 ?不知过了诉讼没有,我想通过法律途径.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房产我知道我是要不到了,但那一笔钱还没分,我现在只要求分那一笔钱不知行不行?

1.一般情况下,口头放弃继承权,无据可证仍能继承。

《继承法意见》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所以,他若有证据证明你当时放弃了继承,那么你的放弃是有效的。

2.继承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继承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期间没有发生什么特殊的情况,应该是“过期”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又根据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生病什么客观的原因导致你不能去法院起诉,就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件,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弥补。

这事你就别要了 否则最后成为仇人不说 你也得不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