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德国人在中国结完婚,还需要什么材料去德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05:20
我和老公这个月刚结完婚, 刚领到结婚证,可是我们去德国还需要准备什么???急急急急!!!!!麻烦各位了,有谁知道请速回!!!

首先你不用急,因为急也没用,所有嫁过来的都是经过”漫长”等待的。你先把结婚证公证了,要翻译成德文,然后做外交的双认证,一般公证处都有这个业务,你就交钱加等待就行,一般3周内就能完成,如果在北京,找中国旅行社代办5天就可以,但稍微贵点点。然后,就可以去使馆申请家庭团聚签证。这时候,最重要的是你的德语,按要求是要有A1水平证书,只认歌德学院的。如果你有大本以上学位,口语还能说点的话,签证官有放一马的可能。因为我就没在国内考,直接在北京使馆和他面谈的,但是我一直在德国公司工作,那天我也解释了自己工作太忙,实在没太多时间学习,之前突击了一下,基本还能说些语法复杂点的句子,他也放我过了。如果你有德语证书,只要你老公的收入没问题,现在3周签证就能下来,但是要3个月后才能入境。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涉外结婚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