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 父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43:06
问一下懂法律的朋友,我一个朋友他很小的时候(未成年)他爸爸贷款借钱在外面做生意,全赔了大概欠了几十万吧,现在他父亲现在年纪大了 又半身不遂,没有偿还能力。这个债务问题会怎么解决?他家里条件很不好 贷款会让我朋友承担吗?
如果他爸爸去世了,那房子是不是要被没收 他家是农村的 就有几间瓦房 除了房子没有什么遗产好继承的。

正常是与你朋友无关;

但如果你朋友将来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则应该在该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如果不继承,则无此责任.

法院仅会执行其父亲个人的财产,不会执行其家人的财产。

如果父亲确无财产,可行途径:1.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2.请求对方当事人延期执行。执行庭可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
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裁定执行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