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投资入股后到现在退还金额给个宝贵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8:00:58
大家好,最近有这样一件事让我劳心劳力,是这样的,于1955年的12月份本人投资入股广东省高州市石鼓镇的供销社股份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贰圆伍角,当时国家政策规定股份成员可按利息分红,子女可就业,所以那时我卖掉了原茂名县石鼓区南盛圩占地面积130平方米<华珍>商铺砖瓦楼房一栋,才筹到的股金,但是石鼓供销社最后一次发付我的股份利息是1958年的6月,以后就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发过了,在最近4年来我一直与供销社负责人及上级有关单位提出申请要求领取股息分红但一直都没得到满意答复,原因是本人参加公私合营有53年了,只领了三年股息,还有50年股息都没有领过,石鼓供销社只愿意退还当时股金及按每年5厘利息总金额叁佰多圆人民币.

现在本人已78岁了,这些年来所走访各级单位和找各级领导都是这个结果,所以本人一直都想不通,怎么我当时倾家荡产投资入股过了50多年后,按现在物价及以前的物价只能领回伍佰圆吗?我真是想不通,由于本人对法律常识不懂,加上年龄已高. 原有资料都齐全,请大家了解后帮我提出个宝贵意见和方法.谢谢.

中国的供销社股东太悲哀了

现在怎么处理的,我们爷的刁家酱园也是56年公私合营的,折合资产为640元6角8分,从未领过利息和分红,国家后来也未赎买。我姨妈作为股东继承人在供销社招工上班,但在94年开除出来,供销社也承认是我们资产,退还我们,关健我们房产无证,现在面临拆迁,应该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