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关押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3:13:54
去年刚来这里的时候,学校给每位老师配置了笔记本,我们新来的这些人还要求把毕业证交上作为抵押,然后又交了两千块钱,说这个笔记本,三年后就是你的了,我们也交钱了(每月工资扣500,四个月)。之前签了一个协议书,时间截止日期是09年8月31日。但是现在要走,需要将笔记本交上,拿回毕业证。已经有几个人走了,但是把电脑交上了,2000块钱没退还。现在问学校这个问题,学校也是模模糊糊应付。我想问一下,如果把电脑交上,学校不退还,从法律上讲能不能要回这2000块钱。还有一个事跟这差不多,我们的工资每次都是下个月底发上个月的钱,这样就会有一个月的钱被压,如果我要走的话,能不能要回这部分钱。具体有什么步骤?谢谢

如果签定了协议,钱不太好要,但电脑是可以付钱拿走的.关键是电脑的价钱,需要你跟学校讨论.当然学校如果收回电脑,钱就肯定可以要回的,因为无论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利扣钱的.另外毕业证也没有权利扣押.
关于扣发一个月工资问题,你需要证明你公司发工资的制度,如果确如你说,要回自己的 劳动所得理所当然.
具体步骤那就是先辞职并被确认,其次处理个人与公司之间的财产纠纷和工资问题.
但可能比较磨时间.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