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先给发票,对方才付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1:48:36
在工作中遇到很多合同,我们是收款方,合同约定要我们先开发票,对方才付款。我理解,发票是付款依据啊,如果对方得到发票不付款怎么办啊?我的理解对吗?发票是什么性质啊?
你方开出发票就应是发生收入了,借:应收,贷:收入,给不给钱都该缴税缴税了。 对方不给你钱,你依照合同跟他们要钱,不给就法院起诉,发票也是你要钱的证据之一
有了发票才可以上账。所以客户要求的是对的。合同上面都有约定,开票后付款,如不付款可以起诉对方。我们单位的合同就都是有这些规定的,签合同时就注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