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要求先拿到全额发票再付余款到底该不该给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40:40
对方公司租用我公司设备,前期以预付全款的50%。现在活动结束,对方要求把全额发票给他们才能把剩余款项结掉,但由于在活动过程中我方和对方相处的不是很愉快,对方已说明要扣款,但扣款的具体金额要等他们老板做决定,他们老板又必须要见到发票才肯考虑这件事情,请大家评论一下,我时候能将发票给对方?是不是发票给了他们就代表着他们租赁的钱已经跟我们结清?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的意思是如果对方拿到发票而不给我剩下的钱我该怎么办?
如果这样我去打官司那么法院会觉得因为我把发票给对方了所以代表欠款都结清了吗

我认为可以这样办,你给他发票的时候,叫他写张欠条给你(这张欠条上的金额是他要付给你的款项.(付款后就还这张欠条).还要写一张他们要扣款的多少的条子.到约定的时候凭这张条子去收款.

你所说这的个是二层法律关系.
因为他们付给你们钱.你们得给人有手续呀.发票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你们开具了发票只能说明你们与他们最终结算的价值.
他们应该付你们的余款是他们付你的余款.
这是二种法律关系.一般收款和付款不以发票说话.以收据说话.
如果你们与对方就价款有说法.最好还是你们把价款谈好以后再开发票吧.省得以后还得做废发票.费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