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 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44:01
我姨夫是一个个体经商户,和别人进货时,本来欠100多元(有凭证),可那人说应欠300多元(无凭证),我姨夫说那100多元我给,但300多你没有证据,你查一查,是不是弄错了。那人蛮不讲理就打了我姨夫一顿,并口出狂言“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并把摩托车钥匙拔走了。这是第一次,去年发生的。我们也没再理他,但那100多也没有给他,因为他拿走钥匙了。昨天我姨夫在街上走着又碰见他,不由分说又打了我姨夫一顿,而且偏题鳞伤,背上肉都翻出来了。现在住院了,他留了1000元。我想问一下:他应该怎样补偿我们?应不应该付法律责任?而且我姨夫精神上受到了很打的伤害!对于精神损失费怎么赔偿?谢谢,很急,家里人都很气氛,我们需要请个律师吗?

你们可以先和他协商要求他赔偿,假如他不同意赔偿的话你们可以以侵犯人身权到法院起诉要求他做侵权赔偿,假如你姨夫的伤已经是重伤的话,可以向检察院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之人重伤罪)。假如你们直接向法院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只能在要求他侵权赔偿的同时赔偿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