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老年人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障谁来监管保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51:01
(这封信至今还石沉大海)
您好! 2009年4月18日的山东省长信箱编码为00123140的投诉信件所反映问题,至今未予解决。事关我基本生活权益,只好再次打搅了。
我现年76岁,1994年于淄博市旅游局汽车队(事业编制)退休。1994年至2000年过着正常的退休生活。
2001年,因我退休前单位经营不善停业,我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障突然被停止。2008年初,淄博市旅游局和淄博市编委虽然恢复了我的名义养老金,但按照政府文件09年该享有的的薪金补贴却又无人问津。而且,淄博市旅游局对我原先正常享有的医疗保险也总是 “正在研究”,一直不予落实,已达8年之久。
我一个51年参加革命、58年复员到淄博市直机关工作的老同志,迟暮之年,却无端失去医疗保障,无缘党的阳光政策,沦为“路倒”,心理无法接受。请问怎样才能取得人民政府的帮扶。

淄博市旅游局退休职工 宋福星
2009-5-31
清成熟些的大虾来回答吧
别说什么找政府媒体之类的梦话

你就别写这些信了没用的 直接去找当地政府 我再教你个更有用的 就是找媒体 也就是记者什么的 只要一报道 什么都好了

51年参加革命,如果职务上不去就不能办理离休,1994年于淄博市旅游局汽车队(事业编制)退休,那么应当是自收自支单位,可能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因此,一切都得在本单位解决。那么淄博市旅游局汽车队在职人员不知是否发放薪金补贴,这个你们省有具体规定(财政不给你发退休金,就不会给你发薪金补贴。),理论上应当参照在职人员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