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一方操作了房屋过户,给朋友做抵押贷款,可行与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7:18:06
我们现住的,也是唯一的房产是去年父亲用工龄买的居住权房屋,后转成产权的,产权证上就只有父亲的名字。今天刚从父亲口中得知,他将家里的产权证给别人做抵押贷款,于是找到当事人当面对峙了一番。对方说是父亲本人因年龄等问题不能向银行贷款,故向父亲提出了过户的要求,父亲是背着母亲将产权证过户给了对方(5月20日正式过户)。我想咨询一下这一过户行为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么?母亲可以站出来推翻一切么?一旦推翻了父亲及被过户人会被追纠有哪些责任?对方还跟我们提出了一种叫全权委托的公证,说是三年以后将房产再过户回来。对此我也太明白,这种行为受法律保护么?

看情况是向私人贷款,银行抵押贷款是不需要过户的,一切都是非正规操作,具体要看合同(可能不是抵押合同)是如何签的了。所以重要的要看一下合同如何写的。不要重要的一点千万不能过户,否则就真的很难挽回了。
根据《物权法》抵押是不需要过户的,否则你不就是卖给他了吗?还算什么抵押?
根据《物权法》“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是不能作为抵押财产,你们的房子应该是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依次你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抵押合同无效。

最好打官司吧!看来你们遇到一个很麻烦的 事情,不能贷款也不用过户啊 !直接给对方做一个他项不就行了吗!我感觉你父亲上当了。赶快处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