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分区司令和军分区警备司令有什么区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43:03
爷爷的亲堂弟曾是广西柳州的军分区副司令,(老人家已经过世了,97年过世的,广西日报曾登出他的悼文)可是我到现在也搞不明白军分区司令和军分区警备司令有什么区别?是不是同一个职务啊?还有一般这样的职位是什么军衔呢?

警备司令部就是宪兵司令部,警备司令部是在驻军较集中的城市设立的担任军容风纪、军车检查等任务的机构,由所在城市的警备区、军分区司令机关担当。据《解放军报》报道,九十年代初,在全国设立了200多个警备司令部。当时称警备区司令部,因和警备区名称容易混淆,后改称警备司令部。武警部队也有相应机构,曾称警备指挥部。

警备司令部的司令一般并不是该省级军区或军分区的司令来担任,而是由该单位的副司令来担任的,参谋长也不是由本单位的参谋长来担任,而是由本单位的副参谋长来担任。除了二位领导外,警备司令部就再也没有其它首长了,接下来的就是日常办公机构(即军务处、科或军务动员处、科内设置的警备办公室),再下来就是编制的专职或临时兼职的警备纠察连

警备司令部不是哪都有,只有驻军多的地方才有,有的是军分区的领导兼任,还有一部分是师一级的野战部队领导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