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46:38
甲公司A市B公司订购一批职工工作服,B公司按期交货,由于交货员的疏忽,错将货送到丙公司,丙公司错误地将货物全部存进仓库,交货期已过,甲公司迟迟未收到货,于是向B公司催货,B公司声称货早以发出,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问:1.甲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2.此案应如何处理?丙公司能否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甲向乙要求起诉离婚,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刚开始乙态度坚决,不同意离婚,但甲对乙已完全失望,为了达到与乙记婚的目的,甲在离婚条件上进行了很大让步,同意只要乙同意离婚,甲什么都不要,乙同意与甲离婚,人民法院制作了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
请问此案中,人民法院的作法是否妥当?

1该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应该向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主要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主要履行地的以原告就被告原则,向A市法院提出诉讼
2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应赔偿甲损失。另外B再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丙返还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