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09:21
前些日子,骑摩托与一停在路上开门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受伤.交警鉴定为对方权责(100%).因证件为带齐(未带行驶证),驾驶证被扣.交警鉴定后离去,对方给我500元去医院检查治疗.
出事后到现在未收到一个交通事故相关电话通知,对方也未打过电话来询问过.
现请教我该何时去交警处拿回驾驶证?是否=伤好完全后去拿?同时我该何时去和对方协商赔偿问题,有日期时间限制么?赔偿范围是哪些,期间伤病工作请假了一星期?还有是否要把所有医疗发票交给对方?
谢谢!

你受伤是否住院,如果你真因本次事故受伤住院或者因伤全休造成你的实际收入减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误工费,你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按规定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后可以领回你的驾驶证,如果你受伤不是很严重,可以自己到交警部门处理,如果你行动不便你可以委托你的家人或朋友去处理,但是处罚你必须亲自去,因为交警部门只处罚违规的当事人别人不能代办。

太小了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