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高速公路车祸理赔问题,求法律、保险人士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士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6:15:18
1、什么叫先予执行,如何申请?
2、车祸重伤者申请理赔,为什么需要拥有理赔金同等额度财力的担保人?
3、担保人可能承受的风险,或需要履行的责任是?

先予执行就是还没有出判决结果,就提前申请法院向债务人或赔偿义务人先行承担责任和支付费用,先予执行是有条件的,必须符合条件才能申请,譬如劳动报酬\赡养费等.当然前提是已经提起诉讼了.
之所以需要担保人,是因为防止理赔错误,能执行回转,确保进一步的公平.
担保人在理赔出现错误或者不该赔付时有义务将已经赔付的金额退还给支付人.当然如果最终理赔无误,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先予执行就是在法院立案后,判决生效前,法院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亦称先行给付。先予执行的条件是:①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②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③在作出判决之前采取。先予执行的范围主要有三类: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2、需要有担保人可能是防止骗保之类的吧,这个不太清楚,你可以向保险公司问清楚。
3、担保人一般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时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在债权到期后,可以任意选择赔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