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分包方合同金额减少,为什么总包还让我按原合同上税,这样的做法对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06:52
请问,分包方合同金额减少,为什么总包还让我按原合同上税,这样的做法对么?
我们分包方,开给总包的建筑发票金额和总包扣我的税款不相符。总包没有按照我方开据的发票金额上税,总包跟我说他们是按工程总造价上的税,不管你开多少钱发票,我也是按你分包工程的总价上税。我们已经给分包开了300万的税票,但是总包说我就是按总价上税,与你开的发票无关。总包这样说对么?总价里面有一部分是甲方指定的材料商,材料商已给甲方开了发票。这笔税款是不是应该从我的总价里扣除呢?总包现在说不管你是甲方买的还是你们提供的票款,与你总价上税没有关系,还是按合同价款扣税!请问大家总包这样的做法对么?

当然不对。

不过,要有明确的减少分包金额的双方依法确认并生效的合同才行。

估计是总包方自己承担的税负按总金额减去分包金额计算,所以,想少确认一点自己的税负而已。当然,也有可能是相关办税人员不知道新合同的存在,还按老合同开票了。

具体请直接与总包方联系后再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