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被告如不到庭 法院会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45:36
事情起因是父亲常年在外工作,回家很少(和母亲已经离婚),但在07年12月份因为脑出血死在外地,后在当地警方的寻找下找到我,后在办后事的时候,出来一个人说是父亲欠他2万元钱,并拿出借条给我们看,但因为我长期和父亲接触较少对其字体并不熟悉所以无法辨别其真伪,并且他说父亲留下个保险箱并告知了在什么地方,但其要求我偿还其欠款。之后他说如果不还欠款就不能打开保险箱,在一直的交涉过程中他说,如果要打开保险箱需要给他写张协议,才可以打开保险箱,因当时要给父亲在原户籍消户口等手续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不然无法办理,在交涉之后我们就写了张协议,说是愿意承担欠款,并且他说由他来起诉,从那时到现在这段时间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接触,现在法院突然来了传票。
注:保险箱里除了父亲的一些身份证明、还有些邮票(不值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了!

请问我应该不应该到庭? 并且这场官司要怎么打? 父亲死亡后那张欠条是否还有效?

还望各位法律专家能给些指导或建议! 我在这里先谢谢您了!!!

经传票传唤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
一般情况下即使欠条是真实的,但如果你们没有继承父亲的相应遗产,也无需偿还.但是你们之后所签订的协议给了对方机会,这是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凭此可获得法院支持.且此并未以保险箱中存在金钱作为还款条件.协议的内容将对你方非常不利

被告不到,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如果传票无法送达,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并判决。
缺席判决一样可以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你继承父亲遗产后对其生前所负债务应当偿还,但应该是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可现在你们又与对方就债务成还款协议估计法院会判决由你们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