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能从法院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45:37
我在2006年帮人担保贷款2万元,贷款人到期未还,银行起诉,法院未发传票、判决书给本人(本人不在家,但有父亲一直在家,也未收到),本人一直不知贷款人未还贷款。今年5月,法院从银行划走了我的2万4千元。现在还未划给贷款银行。
贷款到期后至法院扣钱,已超6个月,期间我一直不知贷款人未还款,能免除我的担保责任,从法院要回我的钱吗

1,很遗憾,钱不能从法院要回来了,因为《担保法》第六条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所以,你担保的人不还贷,你作为保证人要帮他还钱,包括利息等。
2,至于你说的发传票和判决书的问题,不好意思,我只是个学生,实务这一块不大了解。你可以去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咨询。
3,你虽然不能从法院那里要钱回来,但是你可以向你那贷款的朋友要回你的钱,《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你先和他商量,叫他还钱,如果他不还,你再去告他

希望以上意见能对你有点帮助

你没收到传票等可能是法院公告送达了,因为你是担保人,即使因为未送达去申请再审等等,你最后也是要还款(如果债务人没钱的话),所以你还是向债务人追偿吧。

因为你是担保人,贷款人不还款,你作为保证人要帮他还钱,你的2万4千元钱不能从法院要回来的,你只能向债务人追偿。

又是个稀里糊涂给别人做担保的。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