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关于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3:54:02
我给公司丢了一万二千块钱,但是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而且我是个兼职,这个钱说实话,我没有能力偿还,请问,公司能用法律制裁我么?
报案也报了,但是没有立案,派出所也只是开了个证明而已,而且这个证明也发给公司了,现在公司派个人过来,说如果还不上就拿走我现在拥有的东西作为抵押,还逼迫我写了个条子,请问这个合法么?

建议你报案,在什么地方被人偷了.这样你既可以跟公司交代,同时自己最多被个处分,当然钱,按道理你应该承担责任,但一般不会让你全部承担的.
一味的躲避,肯定不好,不能错上加错.
建议跟公司明确说明实情,就说是被人偷了.

既然你承认,那就只能硬着头皮承担了.

公司可以对你提起民事诉讼,但一般都不太划算.

你可以走人.大不了给扣一个月工资.

公司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但你也没有还款能力,执行起来也没办法。
刑事案件估计够不上,公安局不会立案,但公司可能会通过这种途径吓唬你。

肯定有相关证据证明是你弄丢的了。
对方会起诉你要你赔偿的。
不要随便不辞而别,免得对方报警察后把问题搞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