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名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7:41:27
什么是抗诉,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抗诉,能否举例说明

什么是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抗诉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

  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实践中,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主要是基于:(1)原裁判认定事实确有错误;(2)原裁判定案证据不确实、充分;(3)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4)原裁判量刑畸轻畸重;(5)审判中有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可能影响到判决、裁定的公正性。

那我就来举个例子。
(1)在一个刑事案件中,公诉方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判决被告无罪。人民检察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种情况类似被告方因为一审法院作出不利于己的判决,而提出上诉一样。当然,两者性质不同,条件也不同。
(2)在一个民事案件中,审判长收受被告人的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申冤无路,判决上诉期过,已经生效。此时上级人民检察院对该人民法院的判决提起抗诉,启动再审程序,人民法院必须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