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可以拘留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20:34
我欠我前妻的钱3600元,我现在给不上,我和法院说我分期给或者是按月从我的工资里扣除,法院执行局不同意,让我一次给上给不上就拘留我,这种情况执行局可以拘留我么?
那位律师可以帮我回答这个问题呀?我想知道执行局有没有权利拘留我,拘留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了.....

可以

执行局当然有权利拘留你,按理来说你应该是一次性给付3600元的,对法官来说3600还要分期付有点不现实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有财产,但隐匿或者拒不执行,那么,就有权拘留你。

唉,应该不会吧,那是吓乎你的,那点钱也拘, 那拘留所里人不全满了呀。

可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