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销户后转业重新落户时提示没有销户是什么原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37:51
老公的战友,今年转业在清远,在办理户口迁移时,这边显示说在老家的户口还没有销户。不准落户,回老家查,又说销户了。现在不知道道该怎么办,哪位高手请指教一下?

一、人口信息系统中曾登记过户口信息,因各种原因被派出所注销户口的。
  由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网上注销轨迹信息、派出所写出注销户口情况说明(因派出所工作原因被错误注销户口的),及相关证明(件),填报《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审批表》,整理成卷宗,派出所分管领导签字,报分(县、市)局审批。
  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的“注销户口人员恢复”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批。
  二、无户籍人员申报户口。
  1、因迁出、注销人员恢复户口,网上无注销轨迹,但能查询到相关原始依据的;
  由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迁移证原件、迁移证存根,及相关证明(件),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填报《恢复户口申报审批表》整理卷宗,派出所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的“无户籍人员申报”中“恢复户口”模块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2、漏登、漏录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户口,网上查询无注销轨迹信息的人员,又无法提供原始户籍登记资料的;
  对这类情况,公安都是十分慎重的,需要详细调查核实,严格把关。必须凭本人申请详细说明生活工作轨迹,居(村)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生活工作地证明、以及其他所需证明(件),社区民警对当事人做询问笔录,对其活动轨迹进行详细调查,走访亲属、知情人作询问笔录,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报告,网上进行查询比对,填报《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审批表》整理卷宗,派出所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 “无户籍人员申报” “漏登人员”业务模块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很简单啦,要是老家派出所称销户了,那就请他们开出证明嘛。
他们那里的证明都直接从系统里打印出来来,就是你何时迁出,迁入何地,至今未再次登记什么的,然后盖上章就行了~!
再回到你想入户的地方,凭证明办理登记~!
就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