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别人代理开存折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0:32:26
不懂银行业务,请问老板让我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代理以别人的名义开了2个存存折,并用公司帐上的钱分别在存折里各存了70万,(用于个人验资,在打到别的账户上),我只是负责开存折,往里存钱,现在我要辞职了,请问我代理办的这两个存折,我应该去注销吗?(钱他们已经取走了)还是没有必要呢

不需要的,你是用别人的名义开的户,你的身份证只是代表你的代理身份,你存过钱有记录,取钱的不是你,况且你以后再也不会做有关这个账户的事情,所有的银行都是有监控的,它用来验资的,这个帐户是有时效性的,一年之内,银行会督促开户人注销的。这里的开户人指的是名义上的帐户名。肯定不是你啦,所以没有必要。

应该去注销,因为你代理开办的存折也有可能用来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