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中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9:09:02
你好,我母亲患胆结石,去医院做腹腔镜手术,术后感觉腹部疼痛难忍,直到第二天经多位医生确诊为胆总管和肠子粘连引起肠子拉破,导致一天一夜肠液留于体内,于是又进行第二次手术,把肠子缝补好,进行体内清洗,我父母均为下岗职工,现已花费3万元医疗费用,我母亲还没有出院,经我们去找院方协商,主治医生说这是病发症引起的,我们本来做腹腔镜手术就想病人不开刀能早日康复,结果还是开了刀,就想我想请问:医院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是否有责任

你母亲患胆结石,手术有可能并发肠子粘连,这是谁也无法避免的,医院没有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要同时有两个要素:一是医院有过错;二是过错行为和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比如医院打青霉素针不做皮试,病人过敏造成损害了,这是医院有过错,出现损害,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没有过敏,医院有过错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反过来如果医院做皮试,用药后有出现过敏,经抢救无效导致死亡的,医院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因为医院无过错。你母亲的情况虽然出现肠子粘连引导致肠梗阻,这是手术并发症,和医院的手术有因果关系,但是医院本身无过错,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不过具体要了解你母亲的具体情况。因为你描述不够详细。请到当地咨询。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需要由当地医学会进行鉴定,来确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但鉴定费用较高。建议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