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使用权的房子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21:55
现有使用权的房子一套,户主是我奶奶。其次是我爸爸。然后是我。我奶奶有三个儿子。在别地方有房产。奶奶这个房子欠了很多年房屋管理费。现在89岁了,我想问下。。
1。如果房子的产权没买下之前 我奶奶去世了。那房子属于谁的?
2。没买产权的话我爸爸可以继承吗?继承的话需要谁签字?
3。如果我奶奶去世之后我爸爸想买产权可以吗?买了之后是不是要给他的三个儿子平分?
4。如果一直不买产权,我可以一直住到动迁吗?动迁之后属于谁的?国家会不会收回?

首先要看房子的所有权是个人还是房产局的,如果是房产局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办手续时到房产局补齐欠租。

如果奶奶去逝房子应该属于她的所有子女
如果你爸爸要继承,你的叔叔们得放弃继承权,这个要公证
如果叔叔们公证了不继承房子,你爸爸就可以把使用权转为产权,也就是购下这套房子,
如果动迁应该是要给安置费的,但你没有产权应该也会给一点,终归没有有产权的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