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差几天半年 然后被辞退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7:15:30
我在物价局做打字员,签订了1年合同,并收取了我3百元押金
现在单位以各科室将配置打印机为由辞退我
是这样说的:
现在单位准备给每个科室配置打印机,以后就不需要打字员了,你可以现在就走,也可以干到月底,可以先去找其他的工作,找到了也可以走了。押金会退你。
就是想问问,签订合同中有说单位要辞退需提前告知,可是朋友说,这样的情况,单位要支付我1个月工资的辞退金,是不是真的,但是我要做到月底才满半年的。朋友说叫我先做着,等他月底发工资再说辞退我的时候再提辞退金的事情,我想知道到时候我以什么为依据,比较强有力的保证我的利益。
毕竟中途被辞退,心里是不舒服,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收我押金呢,凭什么因为不需要就这样随便就辞退了,让我很难受,工作也很努力也没犯错,也很礼貌。请大家给点意见,谢谢了。
合同签订为1年 2009年1月8日 到2010年1月8日 今天对我说的辞职 也就是说7月8日我才满半年,而且合同上有说辞退要提前告知,单位也提前告知了,只是这个理由让我很郁闷,单位各科室配置打印机就不需要我了,可是我做的并不只是复印啊,好多材料都是我在打,别人给手稿我打出来的,复印一张纸都是让我动手,我也没什么怨言,公务员都脾气大我也没抱怨什么啊。礼貌谦逊,并不是工作原因而让他们不满意。
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单位违约?但是有提前告知啊,没让我立马走人的。

这种情况下,你可坚持上班,如果单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解答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单位就是这样,他用不找你了,就不会多养一个人的。其实你也不要抱怨,合同虽然是签到明年,但是企业有权因为工作关系而解雇你,说的好听点也许是用不着打字员了,也许是你干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