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估价问题……帮忙一下!在线等……!!顺便也解释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3:04:16
1、估价报告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
下面几题是判断题……
1、交易实例的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相隔一般不超过两年?
2、交易税费非正常负担的交易实例,只要是估价对象的类似不动产就可以最为可比实例?
3、如果可比实例的价格不正常,则不能用?
4、估价目的是有委托人提出的,估价时点是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
5、预计某宗不动产未来第一年那的净收益是38万。此后每年的净收益将在上了一年的基础上减少了3万,则该宗不动产的合理经营期限是12年?
6、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接近,是相对而言的。如果当地房地产市场比较稳定,则几年前发生的交易也是可视为可比实例?

下面开始回答你的问题
1、报告有效期从提交估价报告日期那一天算起,房产报告1年有效,土地报告 0.5年;
1、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间隔,房产间隔是不超过1年,土地是不超过3年;
2、可比实例的选择,买卖双方充分了解市场,不存在权利不对等的情况。个别特殊案例不可以选择,比如有利害关系双方、债权债务双方等等。你说的非正常负担属于交易情况修正,如果有更合适的案例哦,这个可以剔除;
3、你所谓的价格不正常是否是双方有利害关系?或者债权债务等?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估价师可以剔除该案例;
4、估价时点由估价目的决定;
5、是的
6、可以。如果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没有大的变动,是可以用以前的交易案例的。
但是你得作出市场分析。具体你可以参阅——柴强·房地产估价(修订第五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P123

回答完毕,希望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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