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般纳税企业购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50000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7:45:10
增值税25500元,另支付运杂费1000元,其中运费800元(可抵扣增值税税率为7%)。则该材料收到时的入账价值为 元。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能作为原料的入账价值。
800元的运费中抵扣的800*7%=56元,以及增值税发票的25500元增值税进项税款,都属于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进入产品入账价值。
所以入账价值为150000+200+800*(1-7%)=150944元
一楼的答案是正确的。
会计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 15094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5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56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176500

没道理哟
按正常算法运费应该就在成本里啊
算起来的话那个税就不对了啊
要不就是那个运杂费是单独核算的
借:材料采购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5500
贷:应付账款 175500

(150000-25500)+200+800*(1-7%)=125444
你所说的买价是价税合计吗?那就是这个答案.

那个200是什么

150000+800*93%+200=15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