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已把旧房子过户到我头上,那么我丈夫家的老房子我们还能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9:24:25
今年年初我父母已把旧房子过户到我头上,我们一直和婆婆住在我丈夫家的老房子,老公公去世三年后,房产证也还没有过户,我丈夫有一个哥哥和姐姐,我们能享受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吗?
你的婆婆对于该房屋有继承权,如果她也去世那么你老公和他的哥哥姐姐 都是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如果你想让你老公独享该房屋的所有权,需要到房产部门办理如下手续:
1 继承 你的婆婆本人 携带身份证明 你公公的死亡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 去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办理完 房证的名字是你婆婆的) 只需要登记费80 无其他费用
2 存量房买卖 你婆婆再把该房屋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你老公 评估费=评估价格0.5% 公证200-300(或者房产认证0.15%) 契税1%-1.5%(90平以下是1% 大于90 小于144平 1.5%)或以你当地税务政策为准 交易费6元/平米 登记费80
还可以以赠与的方式,但是该手续完成后 如果你们想卖掉房子 需要交纳5%的税 很不划算
个人建议 以 买卖的方式 比较合理
你做人不厚道别想得房子了
对于你丈夫爸爸妈妈的房产,你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你们有孩子,孩子可以作为丈夫的代位继承人继承丈夫的份额。你丈夫的哥哥姐姐对于你丈夫爸爸妈妈的房子享有继承权
房产是属于你老公公和婆婆的 老公公去世后 婆婆享有4分之3的产全 4分之1有她的3个儿女分享 如果你想享受这套房子的全部继承权 首先去公证处把你婆婆的4分之3赠于你名下,其余的3分之1的3分之2 你要和他的哥哥姐姐商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