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法律咨询,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32:06
各位好!请问年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初中生甲今年2月份与其他同学一起威胁另乙同学交钱,其中有一名同学持刀,甲同学只掏了乙的钱包,共计人民币90多块.事后,甲同学家长偿还了乙同学家长全部金额.但5月份左右,公安局向甲家长出示了逮捕证,期间不允许探视,直到6月23日才通知家长7月2日到法院听审,还说要交纳几千块钱才让甲同学由家长管教,否则就送到其他地方.请问,甲同学的行为构成犯罪了吗?法院的处理是否恰当,甲同学的家长应该怎么做?怎样给甲同学的伤害降到最低?注:甲同学是孤儿.
请问解决的最好办法?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请一个律师来维权,然后最好能去找学校去一起求下情,争取能够不被判实刑。

1、甲同学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2、法院的处理是否恰当还得看具体的行为;

3、甲同学的家长最好赶紧找个律师去辩护,这样能够争取不被刑罚;

4、孤儿不是免予刑罚的首要条件,还是找律师吧。

2005年最高法司法解释,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一般学校内的索要财物,司法机关不介入的。你这个既然已经通知开庭审理了,有定罪的可能性,但是应该是受了外力干预吧?只是这一次的抢劫肯定不会如此严重开庭审理的。

做好赔偿协议,一般情况下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不会负刑事责任

看上面的回答乱七八糟,我非常负责的回答你:

第一,根据我刑法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犯八种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其中包括抢劫罪。

第二,上述案件中,甲和其他同学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是他是从犯,根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且未满十八周岁,根据十七条第三款“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问题不大。

第三,根据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第四,再回到第十七条,第四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与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

友情提示:构成犯罪和处以刑罚是两个概念,上述案例中甲是构成抢劫罪的,用通常的话就是有案底,但是完全可能免予刑事处罚,交给监护人还是政府,就是你上面说的。。。用钱决定的了。。。

总结:构成犯罪,但是免于处罚,法院这样做,没有超出权限范围。

构成犯罪

虽然14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