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消费,停放自行车竟然要收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1:35:00
在龙岗老街人人购物广场,停车场是给顾客停放车辆的,让顾客安心,放心消费。可是,在今日却变了!它是商场另一种收费方式。这是不合乎情理的!在我停放自行车里,保安未说要收费,停放处商场未出相关告示。等我从商场出来,取自行车时,保安员向我要了牌子和收取一元钱的停车费。我就问道,为什么要收取一元停车费。保安员含糊回答。我说,商场收这个不合法的,而且,这是你们出台的政策吗?保安员回答不上。换了另一个工作人员,我还是不明白他们的收费,是为什么?当然,在这其中,那位工作人员说了一句话,让我觉得他们是乱收费。他说,你不给钱,自行车你就不能拿走。工作人员这属于威胁行为,对我的财产造成了威胁。
1. 不明的收取费用(欺诈行为)
2. 对顾客造成严重财产安全等

此问题略显幼稚,这种事在中国无解。维权,你无处申诉,也没人会理你。
解决办法就是,惹不起,躲得起,踏踏实实干自己的事。

收费:车子丢失可以找商场负责人要求赔偿
不收费:车子丢失、损坏一概没责任替你看管
收费不是不合理,只是应该设置说明牌让车主清楚消费。

也许是赶上了经济危机吧!

我们这干这种事情的都是老头老太太,车丢了,说实话,靠他们挣得钱,能赔得起吗?况且他们真的会赔吗?很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