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口外迁具体流程,要详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4:38:30
本人户口、档案都挂靠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在准备到广东省其他市公立学校教书,想问下户口、档案迁过去具体流程要这么走(最好能具体到去哪里准备什么资料等)。希望能具体些,网上找的、不确定的就不用回帖了,谢谢合作。
补充一点:我是2007年师范类学校毕业的,之后在深圳工作,户口和档案都挂深圳人才市场了,后来在其他市考上了公立学校教师职位,不是支援西部等地区的。现在是急着迁户口、档案。
现在去迁移地办《准予迁入证明》是不是首先要回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才给办《准予迁入证明》。而去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用不用去人才市场借户籍卡,才能开。
麻烦大家能说详细点,回答得好追加50分,谢谢了。

一、办理条件

  1、 当事人须持内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准予迁入证明》;
  2、 大中专招收的新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毕业生被内地用人单位接收的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
  3、 特殊情况下:
  3.1户内包括父母在内的监护人因上大学、援藏、作为毕业生被分配到西部省区工作而迁走户口后致使未成年人在该户内无法定监护人的,应当将该未成年人迁入辖区派出所代管户内。
  3.2户内包括父母在内的监护人以其他原因拟迁走致使未成年人在该户内无法定监护人的,或是未成年人单独要求迁出的,应暂缓办理,将相关材料报市局主管部门。市局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后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监护人迁出的,将该未成年人迁入辖区派出所代管户内。

  二、申请材料

  (一)《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户口簿(原件各1份)或;
  (二)《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
  (三)与办理条件中“3.2”条有关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三、办理时限

  一般当场,受理和决定机关认为需调查的除外;非配偶、非父母子女关系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实际居住共同生活”为由提出的迁入他人家庭户的市内移居申请由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四、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
  (三)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和户的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

  咨询电话:公安局人口科 84465422、84465417

1、先走人事调动程序。
如果是调档的话,你的情况有点特殊。首先,问问准备去的他市公立学校,如果办理人事引进。这里有个区别,一般教育系统内部有流程,只有符合当地教育部门的引进条件,才能办理引进。

如果能在当地办理引进的话,按照当地的程序办理,会有调档函,从深圳人才中心将档案调到他市的教育局,相关的调档资料及引进材料交他市教育人事系统审批通过后,有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