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合同,不办离职,直接走人,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34:45
已签合同,不办离职,直接走人,什么后果?

这种情况属于离职手续中的自动离职(通常也称自离),如果只是一名普通员工,不涉及商业机密和公司资料的保密,公司会保留追究你因自动离职可能产生后果的权利。但对你个人也有一定影响,如新公司需要你前任公司的离职证明或离职调查对你将极大不利。

最好是造出单位存在的下列问题,依此理由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最起码单位不会找你的麻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只要公司不欠你工资,你跟公司的业务也没有牵挂,直接走没啥后果,但至少要提前打个招呼,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然无声无息的公司也会找到你,但是公司要是较真告你,你也会很麻烦。 要是这个公司真的不规范,不值得干,那就拍屁股走人,他们也不能怎么的。

那要看你的合同内容了 你自己应该清楚你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