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离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8:32:12
我是07年12月11号参加工作的,我所在单位没有和我签合同和任何协议,我到08年12月15号就打算不干了,也不想和公司的人说什么废话了,不知道有什么法律责任没有?

法律责任就没有,但是能否拿回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那就难说了(没有合同的公司不可能正规到哪里,不给你发工资也是正常的).

建议首先建立劳动合同,这样对双方都比较方便,举正也比较方便.
无论建立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均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至于合同到期等情况建议单位在内部规章中规定交接工作等工作纪律,这样会受到法院支持的.
违反规定解除劳动的,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可以其要求赔偿.
具体情况参见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