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装上货车责任在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02:34
三个十几岁的外地男生共乘一辆电瓶车,自己撞上货车的车尾,摔在地上,然后其中一人腿原本就伤的,是刚出院没多久,伤口裂后带他去医院看掉1000多(撞的不重,是原来的伤口咧开),并且给了100打的费后,他们就商量晚上去哪吃饭等等,玩到很晚回去,第二天腿又肿了,又上石膏,总共看了2000多,最后交警支队说误工费60元每天共1800,反正一共用了4000多,而事实上货车一点责任都没有,就这么无缘无故的,而且这几个男生经常玩这种把戏骗钱,货车主也是为了平息事端。大家评评理,国家说保护弱者保护弱者,但也要分好的还是坏的弱者呀,怎么可以把责任都怪于强的一方呢?
还有,我疑问的地方在于,关于误工费的60元每天,是否不出具证明就可以赔偿呢(当时他自称是造房子之类的,也没有证明),而且那男生如果是游手好闲之人,是否真的按照浙江省什么上年农村平均收入来算所谓的误工费?

ps:由于我对于这块不懂,所以大家可能有点不知所云,能否有高手就赔偿这块跟我说说呢?
谢谢

你是大货司机吗???现在这世道基本就是这样,谁的车大谁吃亏,你说这几个男生经常玩这种把戏骗钱,如果你能找到一点证据你可以告他,还有就是你停车的地方允许停车吗?
误工费赔偿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