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0:56:45
俩老人目前都健在,有一儿三女,因为要平房改造楼房~~所以有二女儿要分房产(以透出风声,目前还没改,估计改完肯定来闹)~~~~房产证以过户到儿子手中!!但因为家中平房很小,孙子已成年,就都搬出去住了,每年都给老人生活费(目前生活能自理) 请问女儿有权利分房子吗?还有什么特殊情况谁能都介绍下 要权威的 好的多加分~~!!
各位说的怎么都不对啊 我问的是目前房产的户主已经是儿子了 女儿还有权利分房产吗~~~

当户主已经是儿子的情况下,此财产就不属于老人所有,因此,当老人百年后,女儿只有在另外的部分等到老人给与的补偿,她并不能分此财产。或在老人健在时,女儿提出要求把名字加入到房产证上。(此为协商)。

赡养父母是义务,而父母去世后遗产留给谁是他们的权力,遗嘱继承是高于法定继承的,所以他们闹是没用的.父母在世那是他们的财产你们无权强分,父母去世,没遗嘱一起继承,有遗嘱指定谁是谁的

继承法中有明确规定:女儿同儿子有完全相同的权力分得遗产。
女儿和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权力平等。孙子属于第二顺序人,所以如果在没有遗嘱存在的情况下。如果产生继承的话,孙子是无权的。
对于遗嘱目前法定的有:公证遗嘱,字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公证遗嘱需要一点费用但是效力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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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健在他愿意给谁 谁就有的拿啊 女儿同儿子一样有权力分得遗产
主要还是看儿子对老人好不好 老人喜欢谁啦

1、现在根本谈不上继承,老人尚在;对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2、房子已经过户到你名下,如是因为(父母赠与)而办的过户,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其产生的收益,归你个所有,他人无权要求分配。

具体问题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到儿子名下,房产其他子女是无法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