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撤销行政法规的主体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21:29

应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而不是全国人大。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 规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因为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能够撤消这个的只能是全国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只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全国人大。

你好,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利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