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伤死亡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9:28:09
湖北省黄梅县农村私人砖厂,因公死亡,男,45岁,上无父母,下无子女。
感谢“等待真命天子”、“胡志海”的回答,私人砖厂应该是手续齐全;因为我本人不在当地,现在他们解决的办法是私了,砖厂老板和司法部门的人一起上的门,连同丧葬补助金(8000)总共只赔偿了7万,说是我小叔(死者)上无父母,下无子女。我的父辈们想着既然人已死了,入土为安吧,6月30日已火化(6月27日出的事),并不是想能让他们赔偿多少钱让我们活着的人花,我的心很痛!怎么着也是一条人命呀,说没就没了,我们从情感上难以接受,赔偿的多少只是想还死去的人一个公道。如果可以选择,就算给我们一百万、一千万,我们也不会要 !我在这里恳请大家能提供一个完美的答案,谢谢!

广东胡律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私人砖厂?是不是没有办理工商登记?
如果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来主张,也可以按照非法用工的赔偿标准。
一般来说,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来主张,程序上比较简便,而且可能赔偿数额会比较高。
具体赔偿数额可以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