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砍伤,请问我该怎样追究对方的责任和该要怎样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0:59:20
我已经报警,法医已经签定为重伤!

广东胡律师:

鉴定为重伤的话,对方依《刑法》要承担3-10年的刑罚,并且还要根据以下给予你民事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残疾赔偿金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至定残疾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故意伤害罪去起诉,如果他主观上有故意杀人意图就是故意杀人未遂,要看检察院怎么处理了,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