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手术做了两个星期,发现子宫内还有一活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1:54:08
4月26号来的月经,6月一号去查已经确定怀孕,但是B超无法显示,要我复查。6月13号去复查,确定怀孕,医生说胎儿偏小,不正常,(因为5月1号左右吃过药,所以我和老公就认为是吃了药导致的,所以决定不要这个胎儿。)于是在医生的安排下,14号动了无痛人流手术,手术后有一点点出血,其他一切正常,(医生说出血是正常的,本来就要出血的。只要不是过量,而我的出血只要用护垫就可以解决了。开了张单子要我18号回去复查,但是因为要上班,而我自己认为已经没问题了,就没去。)但是两个星期以来肠胃很不舒服,消化不良。我老公给我准备了达喜和健胃消食片,症状也没有得到明显的缓解。今天胃火烧一样难过,头又痛又晕,决定去医院检查肠胃方面的问题。想到了医生给我开的18号复查的单子,想想还是去查一下算了。三个医生在做B超,第一个医生给我做的时候,刚看了一下屏幕显示,就看我单子,向我确定:你是流产后复查的呀?我说是。这时第二个医生走过来,坐在他后面,看了图象显示,问我:你手术是哪里做的?我说就是这里呀!说完他慢条斯理地点点头走了过去,第一个医生问一直在旁边看显示的第三个医生:报告怎么写?我那时候还很奇怪——你是B超医生,你会做B超不会写报告?第三个医生开口了:尊重图象显示,图象怎么显示怎么写……我莫名地感到奇怪,一看显示——宫内早孕,活胎。
明明14号已经做过手术了,拿出来的组织也给我老公看过的,现在怎么还有一个,还要我做手术?医生说药费还是要我自己出的,如果到时候掉不干净,要刮宫的话那手术费给我相应的优惠。
我的问题:
1、医院有没有责任?这个药费要不要我自己出?手术费是优惠的问题还是全免?
2、人流术后注意事项明明写着:一个月内禁止同房。那么,如果我到时候掉不干净,要刮宫,伤害是不是远远比同房大?
3、距上次手术才两个星期,现在马上又药流,对子宫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但是会不会增加不孕的可能性?
4、如果我要医院开剧证明——以后如果出现不利于怀孕的事情,他们全权负责。这样合理吗?
5、这能不能算是医疗事故而向他们索赔?
医生说了过:他们是把小孩子拿出来了,但是没考虑到还有另外一个。而且连绒毛都已经肯定看到了,所以就算还有残留物,也不可能是活胎。根据医生说的,我们肯定——这是双胞胎。

一、有责任,他应该免费清宫,在我们单位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手术费都是免费的,药费自费,
二、人流后一个月禁止同房,是怕盆腔感染,清宫是对子宫的又一次伤害。
三、这个不敢保证,保养好了没什么事,但是你自已后期不注意保护,也不能全怪这次的事故。偶而为之的人流并不会导致不孕,
四、绝对不可能,医院也不是傻瓜,谁能保证你以后不去打胎呢,还有很多种因素导致不孕,
五,不算,清宫不是在肉眼的情况下做的,它凭的是感觉,还有一种情况是你是宫角妊娠,吸管伸不到那个位置,这种情况在妇科也常见,
你补充双胞胎的这一点不太可能,你要知道那是活胎,不是医生说的残留物,而且还有长大,正常情况下双胞胎第一次就可以检查出来,不过是推词罢了,但是这种情况你也不要太埋怨医院,谁也不想发生,做手术目前只是单凭感觉做的,

做了 人流, 打了孩子,还有一个BB~~
难道你 是 肚子里面是双胞胎啊?~??
这个东西 冇得有力的 医学证明是不好打官司的~~
你可以通过律师询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