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可以到台湾做生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50:46
今天在上海东方卫视的晚间新闻节目内看到个字幕消息,说内地的商人可以去台湾做生意了???是不是真有这么一回事???

有本事的话 你可以到世界各个地方做生意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条文(核定本)

  第 一 条 本办法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及第七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第 二 条 本办法之主管机关为经济部。

  第九条至第十二条所定投资案件及未来投资计划变更事项之审理、查核、管理等事项,主管机关得委任所属机关或委托其它机关(构)办理。

  第 三 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人,指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其它机构或其于第三地区投资之公司,依本办法规定在台湾地区从事投资行为者。

  前项所称第三地区投资之公司,指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它机构投资第三地区之公司,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该第三地区公司股份或出资总额逾百分之三十。

  二、对该第三地区公司具有控制能力。
  前项第三地区投资之公司在台湾地区之投资,不适用外国人投资条例之规定。

  第 四 条 投资人依本办法规定应申请许可之投资行为如下:

  一、持有台湾地区公司或事业之股份或出资额。但不包括单次且累计投资均未达百分之十之上市、上柜及兴柜公司股份。

  二、在台湾地区设立分公司、独资或合伙事业。

  三、对前二款所投资事业提供一年期以上贷款。

  第 五 条 投资人持有所投资事业之股份或出资额,合计超过该事业之股份总数或资本总额三分之一以上者,称为陆资投资事业,该陆资投资事业之转投资,应适用本办法之规定。

  第 六 条 投资人为大陆地区军方投资或具有军事目的之企业者,主管机关应限制其来台投资。

  第 七 条 依本办法投资,其出资之种类,以下列各款为限∶

  一、现金。

  二、自用机器设备或原料。

  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财产权、专门技术或其它智慧财产权。

  四、其它经主管机关认可投资之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