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扣押金问题,干不到半年不退,不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6:33:32
我女朋友是2个月前去的商场一个专柜做营业员,专柜是阿迪达斯香水(以后简称阿迪),当时阿迪面试时,说一个月工资800+提成,但实际工作后,阿迪公司又说公司得先扣1000块钱,分3个月扣,每个月扣300多,如果干够半年,这1000还给员工,如果干不够半年,这1000块就不退了。以后公司又搞了很多促销活动,女朋友每天都在柜台前站12、3个小时,而随后阿迪公司又调整了工资算法,提成基本上拿不到(定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女朋友想辞职,公司说得先找到人顶替的情况下才能辞职,现在情况是我女朋友帮忙找人,找到了给公司打电话,公司那边说不需要应聘者,或是直接不接电话。今天为止第二个月结束了,如果公司再拖半个月也不招人的话,我女朋友会接着白受累半个月的,因为第三个月还得再扣300多块钱,而且只能拿基本工资,就是所谓的一个月800.

情况:1.公司始终没跟我女朋友签订任何劳动保险或协议,所有的----工资、扣钱什么的都是口头说。
2.我女朋友比较老实,也不想把事闹僵。毕竟干一个月累死累活的连饭钱和月票都挣不出来。

我想问您的问题: 1.每个月扣得这300块钱合法么?能要回来么我要是现在辞职
2.由于公司的态度(就是不想放人),我女朋友该用那种方法辞职
3.平时需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如果非要告上法庭或者申请仲裁的话) 4.我现在最需要做什么(很迷茫,走也不是,留更不是)

希望您能提供我一下法律帮助 谢谢您!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开始,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所以你女朋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你女朋友虽然没有签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去年一年的社保。
3、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据,你女朋友可以将公司文件、结算工资的资料,双方EMAIL、工作证、考勤卡,工作的照片等保存下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这个单位是赖不掉的。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他们违法在先,你们可以不考虑这条,但我建议你女朋友按要求走离职程序,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跟他们说你们已经咨询了相关部门30天到期后走人,不用管他同意不同意。
5、公司没有为你女朋友提供有偿培训,所以不能以任何借口扣押你女朋友的工资,你可以去问他们要扣押的钱,把通话过程录音,以后仲裁的时候不怕他们抵赖。
6、综合以上,你可以先打劳动监察的电话,或者到你女朋友单位所在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现在仲裁都很快的,也不麻烦,而且现在都是免费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