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对义务兵政策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38:37
我听我朋友说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户籍所在地定期会给一定的补助!我想问下到底是不是每个地方都有这个补助?这个补助的名称是什么?到哪里去领?需要什么东西?

家居农村的义务兵家属,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义务兵
服役期限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给当地农民年平均纯收入一倍至二倍的优待
金;生活特别困难的,可高于上述标准。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立功的,当年的优待金可适当增发,增发的比例由
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农村的优待金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实行专帐专项管
理,专款专用,结余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村民委员会应于每年年初评议优待金的数额及发放对象.所评结果应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评议终结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发给义务兵家属优待证,并通知义务兵所在部队和本人。所评优待金应于当年兑现。
其实每个地方都是不同的,有的多,有的少。你最好去当地民政局问问清楚比较好。领要去当地民政局去领的。。